速卖通choice频道(全托管)JIT(即时发货)模式商家管理规则
生效时间:北京时间2023/4/26
最新版本修订日期:北京时间2023/10/11
尊敬的choice频道(全托管)商家: 为规范速卖通choice频道(全托管)商家在使用Just In Time模式
(即时发货模式,下称“JIT”)时的行为,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特公布JIT模式商家管理规则。
1. 总则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交易体验,促进频道及全托管业务的健康发展,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Choice频道
(合称“速卖通”、“频道“ 或“我们”)特此制定本《速卖通Choice频道(全托管)JIT(即时发货)模式商家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本规则”),按照订单、商品及店铺权限分层对商家进行考核及管理。
开设Choice店铺且适用JIT模式(即开通JIT权限)的中国商家(本规则中简称“商家”)。
本规则系对商家入驻频道签署的《速卖通Choice频道入驻服务协议》、《速卖通Choice频道供应链服务协议》、
《速卖通Choice频道保证金协议》《速卖通choice频道(全托管)商家规则》等Choice频道协议及基础规则的补充
(合称“频道协议及规则”),一经生效即成为该等协议及规则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对商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本规则部分内容与其他已生效并适用的频道协议及规则相冲突或不一致的,不一致的部分应以本规则规定为准,
除非另有声明,其他未冲突部分仍旧生效。
为维护速卖通平台及频道秩序、保障商家权益及消费者利益,我们保留变更本规则的权利,相关变更在届时公告7天后生效。
若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在相关变更生效前应立即退出频道JIT模式合作;相反,视为您接受本规则变更。
商家同意,若商家违反本规则所列规定,速卖通有权对商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 按相关规则进行考核;
(2) 扣收商家国际支付宝账户货款; (3) 对不符合规定的JIT商品进行下架;
(4) 对不符合规定的JIT店铺限制JIT发品权限或终止JIT店铺JIT权限; (5) 其他速卖通认为应当采取的措施。
2. 定义
2.1 JIT(即时发货)
“JIT(即时发货)”指速卖通Choice频道下商家无需提前备货到速卖通指定仓库,即可在Choice 频道及店铺上架商品进行售卖的模式。
2.2 发货及到货
“14点揽收及时达成”指买家完成订单付款后,
在JIT揽收范围内的商家通过在商家工作台预约上门揽收进行发货
(“JIT上门揽收”),以订单付款时间14:00为节点预约上门揽收的时间。包括下述两种情况:
(1)买家付款时间在付款当天北京时间14点(不含14:00)前的订单,商家应该在当天15:00前
(不含15:00)在系统上前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以便
司机在当天23:59前上门揽收并完成扫描
(以司机扫描时间为准);或(2)买家付款时间在付款当天北京时间14点(含14:00)后到23:59的订单,
商家应该在付款第二天15点前(不含15:00)在系统上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
以便司机会在当天23:59前上门
揽收并完成扫描(以司机扫描时间为准)。
“足量准确的商品”是指商家应按照交易订单确定的商品及数量进行商品打包并贴好对应标签。
“自寄48小时达成”指买家完成订单付款后,商家使用自寄方式发货并在买家付款后48小时内
(含48小时)按时及足量地将
商品配送至速卖通指定仓库且完成到货登记(以系统到货登记时间为准)。
“异常件”指商家通过JIT上门揽收或自寄方式发出但因条码贴错,漏贴,无法识别,条码破损,发错、发少,质量问题等
各种原因而无法正常入仓的商品。
“件重尺”是指商品(含销售包装)的重量以及销售包装的长、宽、高。商家在发布商品必须准确填写件重尺,
填写完件重尺后其对应的商品后才能定价上架。
2.3 滞销及售罄比例
“滞销”指商家发布且系统打标JIT的商品(“JIT商品”),自发布上架之日起超过45天无动销,则视为滞销。
“SKU售罄”指单个JIT商品的SKU显示为0。
2.4 “JIT店铺“ 指开通JIT权限的商家在频道开设的Choice店铺。
2.5 “天”或“日”指自然日,除非另有明确说明。
2.6 “元”指人民币元。
3. JIT(即时发货)违规处理
3.1 JIT订单管理规则
3.1.1 (1)通过JIT上门揽收发货的商品,商家应按照下述标准操作,否则将被判定揽收不及时:
1)买家付款时间在付款当天北京时间14点(不含14:00)前的订单,商家应该在当天15:00前(不含15:00)
在系统上前完成
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司机会在当天23:59前上门揽收并完成扫描(以司机扫描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揽收不及
时;
2)买家付款时间在付款当天北京时间14点(含14:00)后到23:59的订单,商家应该在付款第二天15点前(不含15:00)在系
统上完成预约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司机会在当天23:59前上门揽收并完成扫描(以司机扫描时间为准),逾期视为
揽收不及时;
3)商家按照上述(1)和(2)的要求完成上门揽收预约后,商家应在司机上门揽收前准备好足量准确商品,如司机按照预约
时间上门后发现商品数量不对、标签未打印或其他商家未准备足量准确商品的情况的,视为揽收不及时。
如被判定揽收不及时,将按照下述标准在第3.1.4条规定的处罚上限范围内进行处罚:
1)从应该完成揽收当天24:00开始计算,超时48小时(含48小时)内的,处以2倍供货价的处罚;
2)从应该完成揽收当天24:00开始计算,超时48小时以上的,处以3倍供货价的处罚。
为了便于商家理解,以下为示例,供参考:
买家付款时间 | 商家预约揽收时间 | 是否符合规则 | 判罚原因 | 处罚明细 |
例子:8月1日11:59分 | 例子:8月1日14:59 | 符合 | / | / |
例子:8月1日11:59分 | 例子:8月1日15:01 | 超时 | 买家付款时间在当天北京时间14点前(不含14:00)的订单需要在北京时间当天15点前(不含15:00)在系统上完成预约上门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 | 超时48小时(含48小时)内的,处以2倍供货价的处罚 |
例子:8月1日14:01分 | 例子:8月2日14:59 | 符合 | / | / |
例子:8月1日14:59分 | 例子:8月2日15:59 | 超时 | 买家付款时间在当天北京时间14点(含14:00)后到23:59的订单,商家应该在付款第二天15点前(不含15:00)在系统上完成预约上门揽收并准备好足量准确的商品 | 超时48小时(含48小时)内的,处以2倍供货价的处罚 |
3.1.2通过自寄方式发货的商品:
商家应保证商品自寄48小时达成,即商家应在买家付款后48小时内(含48小时)按时及足量地将商品配送至速卖通
指定仓库且完成到货登记(以系统到货登记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寄未达成,将按照下述标准在第3.1.4条规定的处罚上限范围内
进行处罚:
(1)逾期超过48小时但不超过96小时(含96小时)的,处以2倍供货价的处罚;
(2)逾期超过96小时的,处以3倍供货价的处罚。
上述JIT商品揽收不及时及自寄未达成的情况合称JIT订单违规。
3.1.3异常件入库失败且逾期的商品:
商家通过JIT上门揽收或自寄方式发货出现异常件导致入库失败且逾期的,均视为违规,按照上述相应处罚处理,除非后续商
品正常入库且回刷揽收或自寄到货登记时间确认未逾期的,则处罚撤销不执行。
3.1.4处罚上限:
如单笔处罚单下商品供货价总和低于1000元的(含1000元),该单笔订单的处罚总额不超1000元,对于供货价总和超过
1000元,该单笔订单处罚总额不超过供货价总和的1倍。
3.1.5申诉及举证:
JIT超时违规处罚单将在违规的第8天同步到商家;
查询路径:全托管商家后台-销售管理-纠纷管理-JIT入库超时纠纷;
JIT超时如商家对JIT订单违规有异议的,商家应在系统显示JIT订单违规信息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线上发起申诉并
按照要求提交
举证材料,否则超时视为商家确认JIT订单违规。如涉及到补交举证材料的场景,商家应在收到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补交举证
材料,否则视为无材料补交放弃申诉及举证。申诉成功的,JIT订单违规处罚将自动撤销不再执行,申诉失败的,
处罚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每笔JIT订单违规商家仅有一次申诉机会。
3.1.6商家确认违规或申诉不成立的情况:
商家确认违规或申诉不成立后,对应的处罚金额将从商家国际支付宝账户的货款中进行扣罚,直至扣足为止。
3.2 JIT商品库存管理规则
速卖通将要求商家对其发布的JIT商品的每个SKU设置最低库存,否则商品将无法上架售卖。
商品上架时:JIT商品审核通过及上架售卖后,商家需保证库存充足;即每个可售SKU都需满足JIT最低库存要求;
商品上架后:商家编辑库存时(含ERP库存同步改动),编辑完成的库存若低于速卖通最低库存要求,系统将触发库存预警
提醒;如商家在提醒后48小时内(含48小时)未将库存加到JIT最低库存要求件数及以上,系统将对该SKU对应商品做下架
处理;下架后,该SKU下的可售库存调整到最低库存要求件数及以上,该商品才能恢复上架。
JIT商品在其审核通过及上架售卖后,若商家未编辑过库存,该商品不会触发因未满足JIT最低库存要求而导致的预警及商品
下架。
JIT最低库存要求件数,商家可在商品发布/编辑界面查看,以系统为准;速卖通会根据全托管缺货断码情况定期做浮动调整。
在商品在售状态下,库存只增不减:即商家在主动编辑在售商品库存时,库存数值只能在现有库存数值基础上增加,
不可减少现有库存数值。
○ 如遇到商品无库存,可将对应SKU的设置为不可售状态或者申请下架。
○ 如商品再次申请上架,则重新进入商品发布环节,进行类目安全库存校验。
3.3 JIT商品件重尺填写规则
3.3 JIT件重尺填写规则
该规则以商品的最小可售单位做对应要求,根据其最小可售单位的件重尺填写,该最小可售单位以下简称“SKU”。
3.3.1件重尺要求:
目前仓库仅收取符合以下对应要求的SKU,如果商家提报的SKU不满足对应仓库的任意一项标准,SKU到达仓库后将被退回
商家,退回费用应由商家承担。
以下是不同仓库的要求:
3.3.1.1 东莞/杭州仓:
(1)SKU(含销售包装)重量应小于1900g(1.9kg);及
(2)SKU(含销售包装)的长、宽、高三边和应小于等于87cm;及
(3)SKU本身长、宽、高单边长任一单边应小于58cm。
3.3.1.2 威海仓:
(1)单件SKU(含销售包装)重量应小于3000g(3kg);及
(2)单件SKU(含销售包装)的长、宽、高三边和应:90cm<三边之和<=200cm;60cm<单边<150cm。
3.3.1.3 许昌仓:
美国优先线路:
(1)单件SKU(含销售包装)的长、宽、高三边和应:三边之和<=80cm;0cm<单边<40cm;
经济及特惠线路:
(1)入库的单件SKU(含销售包装)重量应小于2000g(2kg);及
(2)单件SKU(含销售包装)的长、宽、高三边和应:三边之和<=90cm;0cm<单边<=60cm;
3.3.2 填写要求:
3.3.2.1 发布SKU时,商家需在编辑的SKU基础信息区域如实且准确地填写对应SKU(含销售包装)的件重尺信息;
如是可折叠,请按对应SKU(含销售包装)可折叠后的尺寸填写。
3.3.2.2 填写件重尺信息时,商家应按照SKU实际的销售包装重量、销售包装的长、宽、高进行SKU件重尺数据维护,
确保如实、准确填写;
3.3..3件重尺偏轻处罚:
3.3.3.1处罚标准:
如商家填写的SKU(含销售包装)重量小于实际称重的重量,且差异大于下述对应差异阈值的,速卖通将按照下述标准进
行处罚:
上述罚款金额单位“单”指的是处罚单,一个SKU会生成一张处罚单;
涉及罚款金额的币种以商家对应供货价报价币种为准,如商家报价用的是人民币,对应罚款按人民币做罚款结算。
3.3.3.2 申诉:
件重尺偏轻处罚对应SKU品明细及处罚金额会在SKU入库第2天向商家进行展示;如商家对件重尺偏轻处罚有异议的,
商家应在系统显示处罚信息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线上发起申诉并按照要求提交举证材料,否则超时视为商家确认并接受处罚
结果。申诉成功的,件重尺偏轻处罚将自动撤销不再执行,申诉失败的,处罚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每笔件重尺偏轻处罚商家
仅有一次申诉机会。如7个自然日内有异议,可在后台提起申诉。超过7个自然日未发起申诉的系统将判定为商家认可速卖通
的件重尺处罚处理结果,速卖通将从商家余额账户进行相应扣除,当确认商家账户里的余额不足以抵扣物流纠纷扣除款时,
速卖通有权从商家保证金中扣除。
申诉路径:销售管理--纠纷管理--JIT件重尺纠纷
申诉资料:
SKU(含销售包装)在称上的重量图片/视频;及
SKU在商家工作台实际填写的重量截图。
3.3.3.3 商家确认处罚或申诉不成立后,处罚金额将从商家国际支付宝账户的货款中进行扣罚,如商家账户里的余额不足以
抵扣时,速卖通有权从商家保证金中扣除。
3.4 JIT商品及JIT店铺考核管理规则
速卖通针对JIT商品及商家的Choice店铺按周(每7个自然日,下称“考核周期”)进行14点揽收及时达成率,自寄48小时
达成率及异常件次数(“考核指标“)的数据统计及考核,若不满足下述考核指标要求,则视为该考核周期下考核不通过,
届时将对商品或店铺采取下述对应管理措施。 具体考核指标、数据及结果将于每周一(以下简称“T“)在商家工作台向商家
进行展示,不同考核数据对应的不同指标涉及“T-5”和 "T-1”两种计算口径:
14点揽收及时达成率/自寄48小时达成率的“T-5”,例子:前一周周三倒推前7天的数据(即”T-5往前7天”);
商品SKU售罄比例的“T-1”,例子:前一周周日倒推前7天的数据(即”T-1往前7天“);
45天无动销“T-1”,例子:前一周周日倒推前45天(即”T-1往前45天“)
订单考核指标计算口径如下: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计算口径 |
14点揽收及时达成率 | T-5往前7天商家任一JIT商品14点揽收及时达成订单数量/ T-5往前7天商家任一JIT商品使用JIT上门揽收的全部订单数量 |
自寄48小时达成率 | T-5往前7天商家任一JIT商品自寄48小时达成的订单数量/ T-5往前7天商家任一JIT商品自寄发货的全部订单数量 |
商品考核指标计算口径如下: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计算口径 |
商品SKU售罄比例 | T-1往前7天任一JIT商品下SKU售罄的数量(排除设为不可售的SKU)/ T-1往前7天该JIT商品下可售SKU数量(排除设为不可售的SKU) |
45天无动销 | T-1往前45天,某一个JIT商品出单数为0的,判定为45天无动销(首次上架时间距离T-1不满45天的商品不做考核) |
3.4.1 JIT商品考核及下架管理规则
在考核周期内,速卖通将对商家的每个JIT商品按照14点揽收及时达成率、自寄48小时达成率、异常件数及45天无动销进行
考核及管理,具体如下:
1)任一考核周期内商家任一JIT商品14点揽收及时达成率≤80% 或自寄48小时达成率≤80%,系统下架该JIT商品7天,如无
申诉,7天届满后商家可申请恢复该商品上架,经速卖通审核后可再次上架。如商家申诉,但商家应在下架之日起7个自然日
内发起申诉,商家超期未申诉视为商家认可处理结果。
2)任一考核周期内商家的任一JIT商品发生异常件>=2次(一天算一次),系统下架该JIT商品7天,无论是否申诉,
7天届满后商家可申请恢复商品上架,经速卖通审核后可再次上架。商家可申诉,但商家应在下架之日起7个自然日发起申诉,
超期未申诉视为商家认可处理结果。
3)任一考核周期内商家超45天无动销的JIT商品,系统将直接下架该商品且后续不再上架销售;
4)任一考核周期内商家任一JIT商品的SKU售罄比例≥50%,系统下架该商品7天。
3.4.2 JIT店铺考核及权限中止规则
针对开通JIT权限>30天的商家,若在考核周期内商家Choice店铺里面所有JIT商品合计15点揽收及时达成率≤90%或自寄
48小时达成率≤90% 或周异常件>3次(一天算作一次),商家将被记“JIT店铺7天经营指标不合格”一次,
且商家Choice店铺在未来的7个自然日里(即T+7)不能再发布任何JIT商品(“JIT权限中止”)。商家可申诉,
但商家应在JIT权限中止之日起20日内发起申诉,超时未发起的,视为商家同意处理结果。除特殊或疑难情况外,
速卖通将在收到商家申诉后的10日内作出申诉判定,申诉成功的,该次JIT店铺7天经营指标不合格不计数,申诉未成功的,
执行原有处罚,计一次JIT店铺7天经营指标不合格 。
3.4.3 JIT店铺考核及权限终止规则
自然年内若商家JIT店铺7天经营指标不合格次数累计达5次(含)时,商家JIT店铺的JIT发品权限将自动被取消,
届时已上架的JIT商品全部系统下架,尚在审核还未上架的JIT商品将不再上架(“JIT店铺权限终止“)。
商家JIT店铺权限终止满180天后可重新申请加入JIT权限,申请通过后店铺原已上架及待上架JIT商品立即重新进入待审核状态。